甘肃定西,一男子来到足疗店中,因洗脚与女技师生情,随后,男子给女技师买金手镯,还

沛山评生 2025-01-11 17:18:44

甘肃定西,一男子来到足疗店中,因洗脚与女技师生情,随后,男子给女技师买金手镯,还给其进行大额转账。岂料,此事不久后被男子的妻子知晓,妻子一纸诉状将女技师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67000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红星新闻) 张志豪与李晓玲在2018年登记结婚,二人婚后生活虽平淡却也安稳。 和大多数人一样,张志豪为了家庭生计而不得已来到大城市打工,而李晓玲则家中照顾父母子女。 然而,由于长久的两地分居,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逐渐消耗殆尽,他们婚姻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2024 年 3 月的一天,张志豪在上海打工期间,来到一家足疗店中消费时,与一位名叫悦琳的女子相识。悦琳年轻漂亮且善解人意,张志豪很快便被其所吸引。 两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张志豪便像是着了魔一般,竟斥巨资花费16000余元为对方购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次月,张志豪更是先后两次给悦琳微信转账,一次 8888 元,一次 19800 元。 这还不算完,随后张志豪又豪掷 21799 元为悦琳报了一个培训班。 因钱都花在了别的女人身上,张志豪很少往家里打钱,这引起了李晓玲的注意。 直到 2024 年 6 月,经过一番调查,李晓玲震惊地发现了丈夫张志豪在外面养“小三”的事实。 愤怒的李晓玲不仅以丈夫出轨为由向派出所报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还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女技师悦琳返还此前被丈夫赠与的67000余元。 法庭之上,双方据理力争: 李晓玲认为,丈夫张志豪向对方转账及花费的钱款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张志豪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下就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理应归为无效,故自己有权要求悦琳返还相应的财产。 悦琳对于张志豪赠送自己的黄金手镯无异议。但对两次大额转账则有不同的意见。 悦琳表示,这两笔8888、19800的转账均系张志豪来到足疗店中所做的项目消费。是因张志豪想进行现金消费,自己才拿现金与之交换的,并不属于他的无偿赠与,也不应进行返还。 从法律角度又该如何认定呢?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简而言之,夫妻一方擅自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受损方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财物。 综上,本案的争议关键在于张志豪向悦琳给付的财产是否属实,且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对于涉案的16000元黄金手镯,悦琳在笔录中已自认系张志豪赠与自己,张志豪未经妻子李晓玲同意而擅自处分这部分财产,损害了李晓玲的利益。 故该赠与行为无效。 而对于涉案的8888及19800的大额转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承担败诉风险。 显然,本案中,李晓玲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两笔大额转账系丈夫张志豪无偿赠与给悦琳。 而且,李晓玲亦无法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张志豪在与李晓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悦琳存在出轨等不正当关系。 故悦琳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对于本案涉案的21000余元培训费,李晓玲同样没有办法证明受赠人就是悦琳,故对该部分诉求予以支持。 最终,院方遂依法判决由悦琳向李晓玲返还16000余元钱款,对于其他的诉讼请求则加以驳回。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老公没了,钱也没了。这个结果对李晓玲实在不公平!” “悦琳是在破坏别人家庭,构成重婚,应当重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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