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轻罪前科的呼声越来越高,从追根溯源的角度,轻罪前科无论封不封存,都只是治标不治本。之所以如今拿出来被讨论,则是随意立法,以及刑法和无犯罪证明的滥用,以及处处违法,但又处处肆意妄为的问题。
首先,像捕条鲫鱼被判刑,自家古董不上交被判刑,私自砍自家树被判刑的问题,是不是值得上升到刑法的层面,值得商榷。甚至说焚烧玉米秸秆都违法,而大多数百姓则不懂法,你不知道就成了犯罪分子了,从而影响祖宗三代。与之截然相反的,现在很多黑劳务中介,随意克扣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黄金店回收缺斤少两,企业随意违反劳动法,花钱买工作贪污成风等等一系列问题,而且都是暴利,让整个社会越来越黑暗,越缺乏有效治理。这种风气长久下去,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有错误意识,他给学生工5块钱一小时,挣了几百万都没事,我捕条鲫鱼能有什么事。实际上他就是搞几个亿都没事,你却犯罪了!
说到轻罪前科封存,首先要提到无犯罪证明的滥用。一般从监狱出来的人,都会宣誓好好做人,劳动致富之类的誓词,这一点我虽然没进去过,肯定是如此。然而等你出来后,却备受周边所有人歧视,哪怕干日结临时工,都不要有案底。甚至所有人都可以拿你的信息在网上查到犯罪信息,自己在网上也可以申请无犯罪证明。这样就逼的,以前没把自家古董上交而成为罪犯的人,没法活下去,随时可能爆发,从而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反而威胁到了身边人的生命安全。试问一个人常年处处被歧视,找工作不要,无偿献血也要无犯罪证明,他是不是会积压戾气,随时做出可怕的事情出来?
刑法立法,还是应该和国际社会接轨,不必要的罪名应该删去,违法劳动法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贪污受贿等反而应该加重处理。公民的隐私权只要得到保护,轻罪前科封存与否不该是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