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熏腊肉被罚200元并写保证书#别的不说,这个收据就不合法合规!上面既没有公章,也不是统一的政府收据,更没有写明依法依规罚款的依据来源。即使聪明将罚款交入,这笔钱最终会流向何处呢?会统一上交给财政,又或者进入到哪里呢?
四川广安协兴镇一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他的做法没有任何盈利性质,仅仅是自己熏肉自己食用或者送亲友,结果被罚款200元,村民还为此写了保证书。仔细看看收据,既没有说明哪个部门罚的款,更没有说明依据何等法律法规罚的款,甚至连任何的行政公章都没有。这不就是妥妥的烂罚款吗?
最终在1月3日,四川广安协兴镇政府回应,原来是社区按照居民公约进行的罚款。那更是无法无惧了,因为居民公约可以去约定,但是他不能像行政部门一样罚款。如果想做处罚,那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缴纳。而且罚款得来的钱,也必须入到一个明确的账户,用于所有的居民。
当地说这200元叫做教育管理费,这更是让大家莫名其妙了,原来社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发展项目吗?最终社区已将200元予以退还。而且还特别说明,村民再也没有熏肉。真的非常纳闷,村民为什么不可以呢?到底哪些居民的行为要受到规范呢?用罚款来去作为教育的手段,真正能收到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