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投毒案,受害人张海蓝比窦娥还冤! 湘潭大学投毒案1月9日开庭,公诉机关建议死刑,立即执行;辩护律师建议死缓。 看了案件详情,我发现几个细节: 1.受害人张海蓝太冤了。投毒者周余人,原本是想给另一名室友下毒,把秋水仙碱放到了那名室友的零食中,由于张海蓝和室友关系要好,经常分享零食,所以张海蓝第一个吃了零食,然后中毒。
2.投毒者周余人不是善茬。事发前换了三次宿舍,每次都是和室友闹矛盾。一次可以理解为性格不合,三次就太不正常了,他的品性显然存在问题。 3.学校严重失职。事发前张海蓝和两名室友,共同申请将周余人调出宿舍,但没有通过。既然周余人调了三次宿舍,为什么这次不能调了?学校难道没有考虑过,一个被四批室友“嫌弃”的学生,会是什么品性?还敢让他跟其他人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