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在线|发生交通事故而损坏的车辆应在哪里修?】市民胡女士来电咨询:

依柔看趣事 2025-01-10 14:53:40

【法律顾问在线| 发生交通事故而损坏的车辆应在哪里修 ?】

市民胡女士来电咨询:

上个月,我驾车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因事故不严重,明确责任后,我打了修理厂的电话,让他们把车拖去维修。车修复后,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我的修车费用过高,只能按事故定损额度进行赔偿。请问律师,发生交通事故而损坏的车辆应在哪里修?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保险法》第21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车出险后,在哪里修车是客户的权利,不一定要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厂家修理,但要在修车前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给事故车辆拍照并核定车辆的修理费用,千万不要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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