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涉嫌犯罪的行为不是“因言获罪”,更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有人替他洗地,

本康世界 2025-01-09 10:06:54

吴鹏飞涉嫌犯罪的行为不是“因言获罪”,更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有人替他洗地,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居心叵测!   洗白者说他说“真话”?!什么是真话?你认为的真话,就是真话?他吴说的话,就是真话?真话的标准在哪里?如何经受实践检验? 谁又敢说,他说的就是真话?判断真话,需要哪些衡量器?张口就来,胡说八道,挟带私货,移花接木,指鹿为马,瞒天过海……就是真话?事实上,每个人接受的信息,不过是盲人摸象,仅仅是事实、或者说“真话”的一个部分、一个侧面,张口就判定“真话”的人,往往不是真话,极有可能就是弥天大谎!   洗白者说是“因言获罪”“言论自由”?   其实,吴鹏飞是因为第一,涉嫌虚假宣传,为“药王谷”站台。第二,涉嫌诈骗罪,获利上千万。   他通过虚假宣传,通过数百期节目,编造治癌高手,诱骗大量患者前往“药王谷”就诊,并以高昂的费用出售所谓的“秘方药”“梅花灸”。   在科学面前,骗子往往蒙混一时,不可能蒙混一世。这些药品和艾灸,不仅没有经过任何临床验证,患者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的高额费用,可以被视为在虚假承诺下被欺骗所得,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涉案金额甚至超过1350万元,可谓非常巨大,影响极其恶劣,若真定性为诈骗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吴鹏飞有可能最高判无期,进去踩一辈子缝纫机,那完全是有可能的。   法律专家认为,吴鹏飞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人们生命安全的漠视。他利用患者及其家属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疾病的恐惧,牟取不义之财将患者置于面临死亡的危险境地。事实上,确实有大量的患者要么中毒,要么耽误就医而亡。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将其行为仅仅视为“言论自由”的话,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其动机。   持“因言获罪”者,持“对言论自由的打压”者,就是借着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故意模糊人民的权利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言论自由从来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任何言论一旦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触犯了法律,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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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

大为

5
2025-01-09 16:41

吴鹏飞跟侯元祥都犯有对多人投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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