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为香港廉政公署点一个大大的赞[赞],内地两个包工头拖欠了民工工资,在香港被擒住了,人家廉政公署可不是吃素的,香港也不是法外天堂。 回想多年前,我邻居的丈夫是驻港金融机构的头头,当时几个领导私分了机构的奖金(金额过千万),香港廉政公署发现了这个内幕,几个头头都进去了。 我邻居的丈夫判了大概不到10年,在内地服刑。我邻居呼天抢地,感觉很冤屈,像个祥林嫂似的。其实有什么可冤的呢,拿了就是拿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难道不应该?难道如古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合理吗?
为啥还有“大聪明”,不顾一切的去缅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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