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问题,不讨论,不会明白,这里想问一下作者: 住院天数由法庭酌定是否合适,正常来说,住院天数是几天就是几天,何来酌定一说,想问,医院有没有出具住院证明,医院的住院证明到底是多少天,通报上没介绍这个情况,到现在,也没有官方渠道告诉大家。 住院天数被法庭酌定,那就只能说明,要么,没有住院证明,要么,医院的住院证明没有被法庭采用,如果没有住院证明,那叫审个啥呀,如果有住院证明,法庭为啥不采用,是不是住院证明有假,如果有假,有没有报请有关方面追究医院的伪证责任。 就算法庭想一是一二是二的弄明白,那也完全可以让医院再出一个情况说明,由医院来界定到底该住多长时间院,也不能由法庭来酌定,况且,酌定的依据又是那么的可笑。 法庭酌定住院天数,法庭再根据住院天数确定赔偿数额,出纳和会计一个人全干了,应该这样断案吗。
有些问题,不讨论,不会明白,这里想问一下作者: 住院天数由法庭酌定是否合适,正常
法说张三
2025-01-07 23: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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