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一男子搬到女友家同居,说每月给她4000元的房租,同居后,男子一分钱没给,女友也没要,过了5年,二人分手,女友让男子支付59个月房租23万元,并搬出去,男子一口咬定没有签租房合同,拒绝给付,女友告到法院,法院判了! 2016年,郑皓(化名)和张欢欢(化名)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两人一见如故,聊得非常投机,很快便坠入了爱河。随着感情的不断升温,郑皓提出了一个让两人关系更进一步的建议——同居。 郑浩觉得,两个人既然相爱,就应该住在一起,共同分享生活的点滴。而张欢欢,虽然内心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被郑皓的热情和真诚打动了。她想着,也许同居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彼此,为未来的婚姻生活打下基础。 在一次温馨的晚餐后,郑皓正式向张欢欢提出了同居的想法。他甚至主动提出,每个月会支付4000元作为房租,以示诚意。张欢欢听后,心中稍感安慰,毕竟她也不想让这段关系因为经济问题而变得复杂。于是,她同意了郑皓的同居提议,并开始期待着两人共同生活的美好时光。 不久后,郑皓搬进了张欢欢的房子。起初,一切似乎都如他们所愿,两人一起做饭、看电影、聊天,生活充满了温馨和甜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郑皓搬进来后,并没有像他当初承诺的那样,按时支付房租。张欢欢虽然心里有些不安,但考虑到两人正在恋爱,她并没有急着催促。事情并没有就此打住。郑皓不仅没有支付房租,反而开始频繁地向张欢欢借钱。 张欢欢由于不忍心看到郑皓因为经济问题而烦恼,所以每次都会尽力帮助他。 随着借钱的次数越来越多,张欢欢渐渐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她开始意识到,郑皓在经济上似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独立和成熟。 尽管如此,张欢欢还是选择了忍耐和包容。她想着,也许郑皓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等他经济状况好转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是郑浩并没有按照张欢欢想象中的那样,他不仅没有偿还之前的借款,反而继续向张欢欢借钱。张欢欢终于忍不住了,她开始和郑皓谈论房租和借款的事情,希望他能有所改变。郑皓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说最近手头紧,要么说等发了工资就还。 张欢欢渐渐感到失望和无奈。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还应该继续这段关系。就在这时,两人之间又因为购房问题产生了分歧。张欢欢希望郑浩可以努力攒钱买房,为两人的将来做打算,而郑皓却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应该再等等。 由于在购房问题上的分歧,加上郑皓在经济上的不负责任,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张欢欢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分手。 分手后,张欢欢要求郑皓搬出她的房子,并支付59个月的房租,共计23万余元。她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现在是该郑皓承担责任的时候了。郑皓却以两人没有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房租。 张欢欢感到非常愤怒和失望。她没想到,郑皓会如此不负责任,甚至在分手后还试图逃避责任。经过一番思考,张欢欢决定将郑皓告上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庭上,张欢欢提供了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郑皓承诺支付房租的证据。她详细地讲述了两人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以及郑皓如何多次向她借钱却不偿还的事实。 经过审理,法院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和实际情况,判决郑皓需向张欢欢支付23万余元的租金。法院认为,虽然两人没有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但根据双方的约定和实际行为,可以认定郑皓有支付房租的义务。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部分情节虚构,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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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每日日记
2025-01-05 08: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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