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熏腊肉被社区罚款匪夷所思关于四川广安协兴镇一位60多岁的老人杨某某在家熏腊

牧田看电影 2025-01-04 20:06:49

在家熏腊肉被社区罚款匪夷所思 关于四川广安协兴镇一位60多岁的老人杨某某在家熏腊肉被社区罚款200元一事,确实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根据已有的信息,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25日,当时老人在自家院子里用柏树枝熏制腊肉,这一行为被正在巡查的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发现,并通知了金狮社区。

随后,社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制止了老人的行为,并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收取了200元作为教育管理费,同时要求老人写下不再熏制腊肉的保证书。然而,这种做法引发了争议,因为社区本身并没有执法权,而且收据上也没有正式的公章,这使得该处罚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面对网友们的质疑以及舆论的压力,协兴镇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表示金狮社区工作人员的做法不当,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外,镇政府确认已经在2025年元旦当天将200元罚款退还给了老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只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社区并不具备这样的权力。因此,即使依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如果涉及罚款等带有处罚性质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村规民约不能成为设定行政处罚的依据,擅自设立此类权力会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环保部门确实有关于禁止在特定区域内私自熏制腊肉的规定,旨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活环境。但按照规定,违规行为应当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而不是由社区直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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