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入职第一天就晕倒在厕所,商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可男子

后妃秘史 2025-01-04 15:11:09

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入职第一天就晕倒在厕所,商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可男子死活不肯接受检查,商场觉得这其中有蹊跷,猜男子可能怕商场知道他有病,把他辞退了,就进行调查,这一查发现了男子背后的秘密。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2024年12月1日,阳学峰和好哥们邱海一起某商场应聘保安。

他们关系不错,来上海打工认识,挺投脾气,就决定在一起找工作,以后相互有个照应。

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就决定应聘保安,虽然挣得不多,但也不出什么大力,除去自己的日常花销,节省着点,每个月都能给家里转点钱贴补家用。

两个人长的人高马大,被商场一起录用,为了给商场一个吃苦耐劳的好印象,他们提出可以上长夜班,第二天正式上岗。

可阳学峰上班第一天就出事了,12月3日凌晨,他被邱海发现晕倒在厕所里。

商场负责人吓得不轻,立马拨打120,把阳学峰拉去医院急救,负责人让阳学峰和邱海先把医药费交了,等查明病因和情况,如果商场有责任,会全额报销。

没想到,阳学峰说啥都不做检查,负责人怀疑,阳学峰身体有问题,怕查出来被解雇,毕竟,任何单位都不愿意用病秧子,尤其是保安这个职位,没一个好身体,怎呢保护平安?

这时,邱海告诉负责人,阳学峰有心脏病,那更应该做检查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心脏不好,随时有生命危险。

让负责人意外的是,阳学峰不但不做检查,还质疑离开医院,第二天,他竟然跟邱海,气势汹汹来商场大喊大叫,大吵大闹。

阳学峰一点都不像有病的人,而且底气十足,生龙活虎,他叫嚣着说:“我是在上夜班时晕倒的,属于工伤,你们得给我工伤赔偿,还有后续治疗费用,否则我跟你们没完……”

负责人这才意识到,阳学峰和邱海一唱一和,来讹人来了。

他一下子茅塞顿开,2个人一起应聘,什么兄弟情深,其实就是臭味相投,方便合作敲竹杠。

他们申请上长夜班,然后装作晕倒,阳学峰不做检查,不是有顾虑,而是怕露馅,可能他压根啥病都没有,然后以此为借口,进行工伤所陪。

负责人直接报了警,民警一调查,直接把阳学峰和邱海抓了起来。

因为,他们这已经属于故技重施了,上一次,他们在外区某商务楼担任保安期间,也装晕倒讹了7666元,只不过是邱海装病,也是在厕所晕倒。

上一家公司,怕惹麻烦,不想把事闹大,就自认倒霉,花钱免灾。

这给了2人可乘之机,他们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就准备以此为生,两个人配合默契,没想到这次栽了跟头。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阳学峰和邱海通过假装晕倒,并以此为借口要求商场给予工伤赔偿及后续治疗费用,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商场实行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且,他们之前已有类似行为的成功案例在外区某商务楼讹得7666元,表明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敲诈勒索行为。

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

虽然阳学峰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晕倒,但根据调查,他并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是假装晕倒以进行敲诈。

因此,他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此外,由于他们是通过敲诈勒索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非通过合法的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益,所以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阳学峰和邱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同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即使他们的行为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

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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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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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