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林更新说,当年为了和某影视公司解约,我赔付了500万人民币。后来那家公司又找我参演一部古装剧,我一分钱片酬都没要,免费出演。那家公司找我的过程挺有意思,接连三天给我发了三条信息。
五百万,一笔不小的数目。解约。林更新付了。 之后的事,更有趣。
那家公司,三天三封短信。 第一封,说剧里角色非他不可。 林更新答应了。 第二天,短信来了,说角色难演,配角。林更新还是答应。第三封,更直接了,说角色不受欢迎。 林更新,依旧答应。
这可不是一般的“爷青回”。 这是一种… 怎么说呢? 一种“我偏要试试”的倔强,一种“我就是要证明给你看”的傲娇。 五百万的教训,没让他长记性? 不,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报复”。 免费出演。 这比五百万更贵。 这是一种无声的胜利。
公司大概也懵了。 他们可能没想到,这笔“免费”的买卖,最后会让他们亏得更惨。 毕竟,林更新的演技,是摆在那儿的。 这出戏,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他没解释太多。 只是说,解约是公司的事,不是个人恩怨。 这倒是很“林更新”。 直来直去,不拐弯抹角。 这笔账,他算得清清楚楚。 赔了钱,又免费演戏。 他心里,大概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这小算盘,打得响亮。
现在,故事结束了。 结局? 各人心中自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