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还同时谈了4个女友,奇葩的是,男子让原配和4个女友住在同一个小区,她们之间竟然互不知情,长达4年时间。更为甚者,其中一个和原配住同一单元,她们还时常一起溜娃。直到民警告诉她们,男子涉嫌犯罪被逮捕,原配和4个女友这才知道男子真正的嘴脸。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男子同时在一个小区和5个女子相处,这么高明的手段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呢?事情的败露,还要归功于公安机关的努力。
事发当天,佳佳看着天气非常暖和,带上孩子来到小区的花园,呼吸新鲜空气,更让孩子的眼睛看看大自然的颜色。
溜娃的时候,佳佳还特意约上楼下的邻居阿红,她们两人的娃相差不是很多,年纪也相仿,所以经常在一起溜娃。
溜娃溜了一会,佳佳接到一个电话,是公安局打来的,表示她丈夫朱宁因为涉嫌犯罪被拘留了,给她通知一下。
佳佳一下子着急了,当时就手足无措,无奈的泪水哗哗的流着。阿红还好心的安慰佳佳,给她一丝温暖和希望。
不料,佳佳还没安慰好,阿红也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她丈夫也因为涉嫌犯罪被拘留,一听名字,竟然和佳佳的丈夫一模一样。
来到拘留所,佳佳和阿红这才反应过来,她们的丈夫竟然是同一个人,都是朱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朱宁是个90后小伙,长的非常帅气,但家庭条件不好,更不爱学习,高中没读完就辍学回家,跟着父亲出门打工。
在打工的环境中,朱宁的虚荣心不断膨胀,慢慢养成了骗人的坏习惯。
2019年,朱宁通过同城网络游戏结识了佳佳,他把自己打造成“富二代”的模样,经常给佳佳发送一些房产证、豪车以及奢侈品照片,还声称他父母掌管大型洗浴、工程公司等家族产业。
为了骗取佳佳的信任,朱宁还在网上购买仿造的名牌包包等礼物送给佳佳,还承诺要给佳佳购置大量珠宝,要和佳佳结婚。
在朱宁的恋爱攻势下,两人很快正式恋爱同居,没过多久,佳佳就怀孕了,朱宁也奉子成婚,正式和佳佳登记结婚。
结婚以后,佳佳发现朱宁不务正业,他的家庭条件也并没有描述的那么好,他母亲在一家洗浴中心当搓澡工,父亲在建筑公司打零工。
佳佳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并没有选择离婚,坚持要独立抚养孩子,并把朱宁这个骗子赶出家门。
朱宁从家里搬出一个星期后,他又故技重施,很快通过同城游戏认识了阿红。随后,他又用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甜言蜜语,骗取了阿红的信任,并且以要装修婚房的名义,向阿红索要了14万装修款。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阿红和朱宁相识两个月后,竟然也怀孕了,朱宁为了方便联系佳佳和阿红,索性在妻子佳佳的楼下租了房子,并且以夫妻名义和阿红一起生活。
至于骗取阿红的这些钱,朱宁并没有用于装修婚房,而是继续用于自己的“富二代”生活,并继续给其他女子购买礼物。
没过多久,朱宁以同样的方式和手段,认识了同住一个小区的女大学生张敏,李欣,还结识了女护士王兰。
取得她们的信任后,朱宁又找了个借口,先后向三名女友分别骗取1.5万、1万和0.8万元。
就这样朱宁同时在婚外和4个女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朱宁这样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看似很聪明,其实已经给婚姻埋下了隐患。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朱宁先后骗取阿红的14万,还有张敏,李欣等人的几万元,他并没有用来装修婚房,而是用来自己挥霍,已经属于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朱宁已经骗取了1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因为当习惯了“富二代”,朱宁也养成了奢侈的生活习惯。他诈骗所得的17万元很快挥霍一空,无法支撑其奢靡生活的巨额开销。
朱宁偶然得知,阿红母亲的社保卡在阿红手中,骗取阿红母亲的社保卡密码后,朱宁趁阿红熟睡之际,多次盗刷该社保卡,累计高达11万。
朱宁趁着阿红不注意,偷偷转移走阿红母亲社保卡里面钱,已经属于盗窃。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终,朱宁因诈骗罪、盗窃罪和重婚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追缴违法所得28万。
朱宁作茧自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更是同时伤害了5个无辜的女子,真的是害人害己。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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