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山东高院判了侯元祥案,他被判六年,罚1000万。 问题一、 说侯元祥和他的团队没药品许可证,也没批准文件。中药处方,药里成分不清楚,根本没安全保障,是在拿人命开玩笑。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完全没错! 但从另个角度来看,这中药处方, 是他个人通过实践得来的经验方、秘方, 这是他的知识产权! 凭啥让你们知道它药里的成分, 去申请药品许可证、批准文号, 那不等于公开的处方了吗? 别有用心的人以此来攻击他, 不就是想拿到他的处方吗? 不是有人出1000万要买他的处方吗? 现在连1分钱都也不想出了, 直接用法律逼他就范! 他顶住压力了,但被判刑了!
问题二、 法院判得很重, 判决就是告诉大家! 如果有涉嫌违法的可能, 即便你的方子能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也不能发恻隐之心。 尤其是与药品、健康相关的事, 不能有侥幸心理。 不能为了“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虚荣, 拿自己的命运去冒险。 因为你的秘方, 在所有人看来就是些不明成分的药! 法院的判决, 可不看你秘方是否有疗效, 而看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 因为在法官眼里药品安全不能破, 尤其现在是法治社会。 如果没有正规的手续, 即便你的秘方有疗效、能救人, 那也是违法的。
因此, 对于这个判决, 所有中医人应该有所警醒! 在这法治的社会, 即便你的秘方能救千万人, 也别妄想着践什么行中医“悬壶济世”的理念, 而且应该仔细掂量掂量 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他人的死活、病痛与你何干? 你所谓的秘方, 要么公诸于世,卖个好价钱, 要么密而不用,让其湮灭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