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梅州网友爆料,兴宁市某中学小卖部出售临期食品给学生,这是怎么回事? 2024

社会天空 2025-01-02 09:19:42

有梅州网友爆料,兴宁市某中学小卖部出售临期食品给学生,这是怎么回事? 2024年12月31日,兴宁市有一家长反映,他看见有学生在兴宁市某中学小卖部买的某品牌ad钙奶,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8日,保质期为6个月,还有一个星期就过期了。 另外,他还看到小卖部售卖某品牌的维他蜜桃茶,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8日,保质期为12个月,距离过期还有3个月零8天,这个才属于正常范围。 他觉得,作为学校内的小卖部,卖的食品是临期的,这样做合适吗?是否不太妥当? 针对这位家长提出的问题,也引起不少网友热议。 首先,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么叫临期食品? 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对临期食品做出明确的定义。因此,临期食品的定义需要参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发布的《预包装临期食品流通指南》团体标准。 该标准中明确了临期食品的定义:接近食品保质期,并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范围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其次,对于临期食品的临期时间如何界定? 我国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临期食品的期限做严格界定,目前对于具体的界定时间可以参考《预包装临期食品流通指南》(T/ZAS 3015-2021)和各省市的地方法规。 根据食品的保质期不同,所以临期时间的界定也有很大的差别,对此,大家不妨可以参考如下图中表3内容。 此外,据小编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临期食品制定的食品安全国标或者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兴宁市这间学校小卖部售卖临期食品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鉴于食品的本身属性,临期食品它的交易价值要远大于食用价值。 现实生活中,很多商超为了将库存临期食品尽快处理掉,最有效的方式是采取降价或打折销售,而不至于亏本。 以上内容表明,临期食品是完全可以销售和食用的(除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食品),因此,我们可以放心的食用临期食品。 针对兴宁市这位家长所反映的问题,相信他的初衷也仅仅是出于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考虑。 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大家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现阶段我们只能依靠相关部门对临期食品进行加强监管及提高商家的商业诚信和道德水准来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亦相信我国未来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临期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存在安全问题。 最后,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探讨! 来源: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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