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已经宣判,大量网民觉得判得太轻,其根据在于自古以来有杀人者偿命的说法,其次在于杀人手段过于残忍,已经完全偏离了未成年人的范围。 网民的观点没有错,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难以做到判死刑,同样是故意杀人,成年人可以判死刑,但是未成年人不可判,一命抵一命不能用在孩子上。 根据案件的本质属性,拟当做如下修正。 1.判处张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死刑待其年满十八岁时执行,如年满十八岁之前认罪态度好,可以改判无期徒刑,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刑。 2.判处李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年满十八之前认罪态度好,可改判有期徒刑20,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刑。 3.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12年,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刑。 4.判处三名案犯父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5.根据本案性质,提请相关法律机关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已经宣判,大量网民觉得判得太轻,其根据在于自古以来有杀人者偿命的
易云你好
2025-01-02 0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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