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政策,一是速度太慢了,另外不能手持手机,那么接单和打电话只能停下来,效率会大幅下降,同时有可能不能准时送达。 这非常不合理,尤其是限速15公里,这简直跟蜗牛差不多。 我有个疑问,就是如果将电动车改为自行车送外卖,是不是也应该限速15公里,因为自行车车速也不慢,快的时候能到40公里,刹车距离更长,其危害性更大。 记得想当年电动车必须要有脚蹬子,引起全民抵制,认为这样的要求没有任何意义,今年电动车新规就取消了电动车必须有脚蹬子,那么制定规则的那些专家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不实际调查研究吗?像这些天天开车的,根本不了解电动车的人制定规则,必然闹出笑话来。
广州出台电动车新规,限速每小时15公里,对外卖骑手影响非常大。
林有鹿
2024-12-31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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