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应女权博主的建议是,既然选了抛开事实不谈走情绪的路子,那就千万不要再跑来走逻辑送脸下乡。
刚刚那条有女博主反驳,
女性真要是在法律有优待,为什么小谢在多次被家暴之后依然无法离婚?
很简单,财产切割。
事实是每天都有无数媒体抱怨女性离婚难,法院不给判,但从来没有人敢指出背后的真正原因,财产切割问题。
离婚手续是不用去法院的,民政局就能办理,打上法院的,一定是财产切割切不明白。直接上经典案例
六旬老汉被妻子家暴三十余年,一度被打成脾脏破裂,请问他申请离婚成功了嘛?
没有,因为财产分割不明白
所以最后他是怎么样离婚的呢?
多方协调下,王大爷自愿净身出户,
且将家中几套房屋都归陈大妈所有,
并承诺每年给陈大妈7200元的经济补偿,
双方遂达成一致,这才签字解除了婚姻关系。
你别管这分的公不公平,但财产切割了,离婚才能判,这就是现实。
所以以后看见什么法院驳回离婚诉求时候,不要臆想什么法官是弱者,或者法院不公不帮忙,先思考一个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提了吗?为什么相当关键的这个信息,媒体却没有提。
最后再强调一下,刚刚这个案例,男方被家暴三十年,被打到脾脏破裂,付出了几套房子和每年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也就换得一个成功离婚的结果。
都没敢想去追究女方家暴责任呢。
你们好歹讨论的是男方处罚结果,这边九死一生也就换到一个离婚走人
这个案例足够有说服力吧?
哎,父权,哎,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