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被枪决,彰显了我党对贪污腐败零容忍的态

阿明聊娱乐 2024-12-28 19:11:43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被枪决,彰显了我党对贪污腐败零容忍的态度。40年后,刘青山的弟弟公开评价此事,认为毛主席的决策正确。

刘青山曾是一位爱国青年,1916年出生于河北,早年接触共产主义并加入革命,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身先士卒,深受党组织重用。新中国成立后,他被任命为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许多贡献。然而,革命成功后,他迷失在金钱欲望中,开始贪污公款,甚至危害国家和穷苦百姓。 新中国刚成立时,国家面临财政危机,党中央号召开展“生产运动”。刘青山和张子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为自己赚取利益,贪污高达171万元。在自然灾害期间,国家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发放救灾物资,刘青山却成立“物资供应站”,哄抬物价,发国难财,剥削百姓。 1951年11月,刘青山的贪污行为被检举,毛主席异常愤怒,下令彻查。当地政府将处理结果提交毛主席批示时,他批示开除刘青山和张子善党籍,并执行死刑。尽管有人认为刘青山曾为国家作出贡献,但毛主席认为他的贪污行为已危害人民和国家,决不能容忍。 刘青山被枪毙后,中央对其家属十分关照,体现了毛主席的仁义之心和公私分明的原则。刘青山的弟弟晚年接受采访时表示,哥哥做了对不起人民和党的事,应该接受惩罚。这一事件警示人们,要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初心,不被金钱诱惑所迷惑。

0 阅读:45
阿明聊娱乐

阿明聊娱乐

喜欢关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