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家暴16次案 引发的反思:司法保护与制度完善缺一不可】四川女子谢女士两年遭遇16次家暴,最终被迫“终身挂粪袋”的惨痛经历,是对家庭暴力现象的又一次警醒。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被告人贺某阳判处11年有期徒刑,似乎让人看到法律对家暴行为的强硬态度,但背后的制度性反思同样值得关注。
谢女士在婚后短短两年内,多次遭受家暴,却在寻求离婚的过程中屡屡受阻。这反映出,现行制度在处理婚姻解体中的不对等问题。即便案件最终得到宣判,贺某阳被判刑11年,当事人谢女士所付出的健康代价却无可挽回。尤其是“终身挂粪袋”的结果,凸显了受害者在长期虐待中所承受的无尽痛苦。案件揭示出,法律虽可惩罚施暴者,但难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本案中,谢女士多次要求离婚未果,最终导致不可逆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但在家暴案件中,这一制度显然成为受害者脱离暴力环境的障碍。家暴问题具有突发性和隐秘性,如果仅以“冷静期”强行延迟受害者摆脱施暴者的时机,无异于让受害者持续暴露在危险之中。对此,应当考虑为家暴案件设立“豁免冷静期”条款,确保法律不仅是公正的,也是真正保护受害者的。
贺某阳当庭仍不认可其暴力行为造成的伤害,甚至试图以“受害者身体原因”推卸责任,这种漠视受害者的态度,不仅反映了个人品性问题,也折射出社会对于家暴危害性认识的不足。从司法角度看,从严从重的判决无疑是对施暴者的警告,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构建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而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犯罪行为。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社会文化,都需打破对于家暴的宽容与默许。通过案件的公开和讨论,推动更多人关注家庭暴力现象,改变受害者“忍气吞声”的心理,同时也让施暴者明白,任何暴力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