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借钱,死后还要还?”江苏淮安,男子借贷150000元,突然意外去世!4年后

博仑有意思 2024-12-27 14:55:10

“生前借钱,死后还要还?”江苏淮安,男子借贷150000元,突然意外去世!4年后,银行要求妻子归还违约金和罚息!妻子:是我老公违约,又不是我违约,再说了,丈夫意外身故,不是故意违约!凭什么让我赔付罚息?网友:欠钱还钱,天经地义! 徐先生从事商业活动,为了让资金的周转更为便捷,他借助手机银行申请了一笔为期一年、数额达 15 万的信用贷款。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短短一个月后,他因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离开了人世。 徐先生的妻子和儿子陷入悲痛之中,在处理完丧事后,妻子尤女士继承了徐先生的房产。但当时,他们对徐先生欠银行这笔钱的事全然不知。 四年后的一天,尤女士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银行将她和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徐先生的贷款本金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 在法庭上,银行方面宣称:由于徐先生的财产由妻子尤女士继承,所以徐先生生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已转变为尤女士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尤女士应当在继承徐先生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包括偿还本金、利息和罚息。 妻子尤女士则表示,如果银行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徐先生确实借了钱,她愿意进行偿还。但对于罚息,她并不认同,因为她对此毫不知情,并非故意不还。 而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首先,罚息从本质上来说属于一种违约责任,徐先生未能还款并非出于故意违约,而是由于意外去世致使无法按时还款。 其次,徐先生离世已经四年之久,银行在此期间从未主动进行催收,从而导致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银行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催要,或者与借款人协商还款方案,而不能让自身的权利一直处于“沉睡”状态,进而导致损失的扩大。 所以,法院判决尤女士偿还本金和利息,对于银行所主张的罚息不予支持。 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热议,有网友说,请银行让本人来签字,并证明他们父子存在血缘关系!要是我身患绝症,先离婚再去银行贷款,能贷多少贷多少! 也有网友说,要是把钱存进银行,人若意外去世,家属不知情的话,估计银行永远都不会联系家属去取钱! 还有网友说,夫妻单方借款须配偶共同签字,否则不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所需,配偶(家庭)不承担还款义务。 那么,法院判决妻子尤女士还款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实际上,并非是丈夫的债务由妻子自动继承,而是妻子在继承丈夫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债务! 法律有明确规定,借款人离世,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 《民法典》第 1161 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所以,谁继承谁还债。不然谁要是生病借了钱给家人,自己一走了之,那借出钱的人可就遭殃了! 欠债还钱固然是天经地义,但多余的罚息一分都不应认!银行自己没有及时催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对于此事,您又有着怎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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