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是一个共识。直到长沙打破了我的认知:「对于室内抽烟的具

好的奕 2024-12-26 19:56:45

我本以为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是一个共识。

直到长沙打破了我的认知:「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暂未查询到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但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地方没有细则,则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公共场合抽烟,就是违法的。不仅仅是吸烟者,连带经营者没有设置明显提示,严格意义上也可以追责。

但在徐娇向监督管理部门检举的时候,却得到一个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吸烟者口头警告或处罚金的答复。

吸烟者没有意识,执法者也没有意识,最后需要一位女性同志推动法律的普及,将普法的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这多少有些离谱。

另外,公众有监督权,曝光不法行为是义务也是责任。

徐娇拍摄对方违法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利益,不存在恶意、侮辱以及营利目的,这点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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