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女子是一位护士,经常被医生占便宜,因为都是被搂腰、搭肩,女子也就忍了,

好大的瓜 2024-12-26 15:24:16

广东梅州,女子是一位护士,经常被医生占便宜,因为都是被搂腰、搭肩,女子也就忍了,可令女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医生得寸进尺,直接在其在护士站值班室,趁其不备当众从其背后抱住她并强吻了一下她的左脸,迅速离开。女子忍无可忍,选择报警,事后医生被行政拘留7日,女子也因此被迫离职。女子不服认为医生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先是申请了复议,未果后将警方告上法庭。

据悉,20多岁的小雨(化名)是当地一家医院的外科护士。医院的外科医生丘某(化名)见她长得漂亮,经常占她的便宜。有时候搂她的腰、搭她的肩,有时候,趁她不注意,从背后突然将她抱起,借口看下她的体重是多少。 因为对方是医生,小雨只是个护士,再加之这种行为也不算太严重,小雨也就忍了。 可令小雨万万没想到的是,丘某得寸进尺,竟然在她在护士站值班室,趁她不注意,当众从她的背后将其抱住并强吻了一下她的左脸,后迅速离开现场。

小雨又羞又怒,忍无可忍便报了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而因为丘某的所作所为被医院的视频拍的一清二楚。丘某虽然辩解只是和小雨开个玩笑,放松一下工作中紧张的心情,但是最终仍被警方以构成猥亵为由,行政拘留7日。

可虽然丘某受到了处罚,小雨事后也因此被迫离职失业。 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 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小雨认为丘某利用自己的领导地位,长期、多次猥亵自己,造成自己精神压力巨大,罹患重度抑郁症,被迫离职失业,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应该严惩!

认为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警方仅对这一次猥亵行为进行处罚,将犯罪行为作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并且处罚畸轻,显然适用法律错误,于是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复议。 当地政府认为警方对丘某的处罚并无不当,维持了涉案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复议失败后,小雨不服又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仍然败诉后,又依法提起上诉。 面对小雨的上诉,警方和当地政府仍坚持认为对丘某的处罚并无不当。 而丘某作为第三人出庭,也扔坚持自己只是与小雨开玩笑,虽然有些过火,远远达不到犯罪的程度,要求法院驳回小雨的上诉。 那丘某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呢?二审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刑法》第237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审法院审理指出,丘某的行为是否犯罪,关键是看其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人难以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强制手段。 具体到本案,一方面,公安机关所作询问笔录以及小雨与丘某均陈述,案发时丘某未对小雨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现也无其他证据证明案发时丘某对小雨采用了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

另一方面,从公安机关所作询问笔录以及小雨与丘某均陈述来看,除了有小雨和丘某的陈述,证明丘某此前对小雨实施了搂肩搭背行为外,并无其他证据证明丘某长期多次强制猥亵小雨。 故此二审法院审理后,也认为警方对丘某的处罚并无不当,再次驳回了小雨的诉请,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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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