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这一新闻,在远洋捕捞、过度执法等广受诟病的当下,迅速的引发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羊的主人已经得癌症去世;其弟弟在手写的说明书里,哥哥生病,癌症晚期,请弟弟把几只羊处理掉,费用看病,就找到了卖羊的,一开始人家不肯,后来再三请求人家,就把羊处理掉了,哪知道违法,被工商部门查处,对不起人家。
而这个被罚的卖羊的,是一个农民个体户。
我说三点:
第一,处罚肯定是有依据的。我看一审行政诉讼,也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因为市监局称,这个卖羊的农民个体户,从业二十多年了,他属于明知或应知,卖的羊肉、羊头需要检验检疫。可仍旧将几只羊私自处理、私自售卖,这是违法的。也事关食品安全。
确实如此。
第二,但这里面有一个疑问。他为什么私下处理,而不是走正规途径呢?
这种私自处理羊肉去卖,和通过规定的途径处理,然后检验检疫,中间会差多少钱?
如果差的钱少,农民何以不走正常途径卖羊?他一个从事二十多年的个体户,又何以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他应该知道,这种情况,罚十万可能都是最低的了。
如果中间差钱太大,那是不是合理,该怎么降低?
第三,还有就是,如果类似的查处很常见,那是不是也会降低舆论的聚焦呢?不要说没有啊!肯定有!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大家都是感同身受。不管是媒体曝光的,还是监管部门其他方式查处的,每次都让人震惊。
那么,如果多一些类似的查处,而且给人感觉,就是严格的不得了;那请问,还会出现眼下的尴尬吗? #农民卖羊获利180元被开出10万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