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的陈某,屠宰并售卖自家的一只羊,获利180元,因未经检疫而被罚款13万。

橘色初夏 2024-12-26 11:49:45

在村委出具了其家庭困难且家中有重病者的证明后,经市监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罚款10万,没收剩余的6个羊头和去掉头尾、内脏及四肢的4条羊,以及180元违法所得。 陈某觉得处罚过重,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罚款,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昨日开庭的是二审,判决结果还未作出。 首先,陈某是一个经营羊肉生意20余年的个体工商户,且在市场中有摊位,相关规定他很清楚,没有理由不进行检验检疫。 其次,陈某防疫意识比较淡薄,对农残和疫病的危害认识不足,一旦卖出有问题羊肉,后果不堪设想。尽管他的羊肉经检测全部合格,但也不应存有侥幸心理。 个人觉得,对陈某的处罚是免不了的,之前已经免了行政处罚,考虑其家庭困难等原因,可以少罚一点。专门经营羊肉生意,如果不处罚,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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