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摊贩家中也有癌症患者,家庭也并不富裕而他的同村之人家里养了几头羊央求卖羊肉之人把他家里的羊别宰杀,然后卖掉恳求了几次他才同意,然后这一卖就卖出事情来了。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羊肉摊贩其实是一个专业的卖肉的,卖了二十多年肉类了,他不可能不知道,无论是养牛猪也必须要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进行屠宰出售。被处理的羊肉摊贩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市场监管局适用法律无误。然后他现在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来看,一方面我们希望食品安全部门能够越来越严格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犯罪分子能够越来越贤丽。另一方面对于这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说贩卖的羊肉也没有出现各种问题的情况之下,到底该不该放他一马呢?毕竟他是一个专业卖肉的至少卖肉相关法律,对他来说是明知故犯的。怎么办?如果今天放他一马,明天也会有人拿着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羊肉流通到市场上去卖,以他为案例,那到底对别人要不要进行处罚? 那么可不可以不用对他罚款那么重?适当对他进行处罚呢?因为他获利也并不高,能让他记住这次教训,我相信下一次他肯定不敢再做类似的违法行为。
为癌症晚期邻居杀羊卖羊肉获利180元,结果因为无证屠宰贩卖肉类被罚十几万。
橘色初夏
2024-12-26 11: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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