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深夜,丈夫从一女子驾驶的宝马车中摔出车外,经抢救无效离世。妻子携一家老小,向驾驶宝马车的女子问责并提出索赔,遭到拒绝后提起诉讼,要求女子承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余万元。法院判了!
(案例来自:红星新闻)
深夜,李玉芝接到丈夫王强在医院抢救的消息,感觉天塌了!她不顾一切的冲进医院,想见丈夫最后一面。
问问他深更半夜到底在外面干了什么,怎么会遭受了意外?
然而,李玉芝拼命赶到医院,见到的却是丈夫冰冷的尸体,她带着满腹的疑问瘫倒在地。
李玉芝和丈夫结婚多年,一家三口,和公婆住在一起。
李玉芝和丈夫都有自己的工作,她是普通的工厂女工,勤劳能干性格温柔,工作之余照顾老人孩子。
王强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不着家,李玉芝早已习惯。
2023年七月的一天,王强下班后没有回家,李玉芝以为丈夫在外应酬也没在意。
晚上,李玉芝早早就上床睡了,然而却被一个恶梦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她按住狂跳的心脏,似乎预感到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李玉芝看了看表,已是深夜时分,丈夫还没回来。
她抚摸着胸口,极力平复剧烈的心跳 心里安慰着自己,那只是一个梦,老人们都说梦是反着的,也许丈夫正在回家的路上。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把李玉芝吓得一哆嗦,她迅速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是丈夫王强的手机号,她以为丈夫和之前一样,肯定是告诉自己喝多了酒,今晚不回来了。
然而,对面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对方报了医院地址,让她马上来医院一趟。
她丈夫王强出了车祸,造成颅脑损伤,情况非常严重,让李玉芝速来医院,越快越好!
李玉芝怀着种种疑问赶到医院,万万没想到,还是没见上丈夫最后一面,王强没来得及做最后的交代,就因伤势过重离世了。
面对丈夫冰冷的尸体,李玉芝的天都塌了,他和丈夫都是80后,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
上有老,下有小,冷不丁的撇下一家老小而去,这日子以后可咋过?
赵玉芝哭晕过去,醒来后,她最想知道的是,丈夫怎么会出的车祸,生前他和谁在一起?
经过警方的调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然而,真相对李玉芝来说,却如同冰上加霜,原来丈夫有了第三者刘倩,当时他们俩在一起。
原来,事发前刘倩想和王强断绝关系, 但王强却不想放手。
两人因为这件事多次发生争执,王强向刘倩索要曾送给她的手镯、手机卡,二人发生争吵。
王强在晚上10点多找到刘倩,两人一言不合,王强将刘倩的车砸了。
王强砸车后,刘倩未追究,还与醉酒的王强一同去吃宵夜。
王强喝多了酒,独自结账后走出餐厅,刘倩害怕王强醉酒后走在路上有危险,就开车跟着他。
在一个路口,王强上了刘倩的车,但没系安全带,车子开出了一段距离后,王强突然从车门处滚落着地。
刘倩停车查看,发现王强伤势严重,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且向同事求助。
但王强还是因伤势过重离世了。
李玉芝失去了丈夫,但人死不能复活,家里老的老,小的小都要抚养。
于是李玉芝联合公婆和子女,将刘倩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案如何认定呢?
1、刘倩的行为与王强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虽然王强自身也存在过错,如砸车、醉酒等,但刘倩在明知王强醉酒且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仍让其上车,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倩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存在过错,可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2、李玉芝及其公婆子女要求刘倩承担经济损失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是,被侵权人自身存在过错时,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王强自身的不当行为,比如醉酒、不系安全带等,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影响。
3、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强与刘倩之间属于婚外情关系。
王强在处于醉酒状态时,乘坐刘倩驾驶的车辆时,因未系安全带而发生意外事故。
刘倩未能尽到提醒义务,但不存在严重过错和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倩赔偿王强家属65000余元,驳回了李玉芝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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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