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通过家政网站花600元,找到一位年轻的女保洁上门打扫卫生,期间,男子

沛山评生 2024-12-25 22:53:35

河南,一男子通过家政网站花600元,找到一位年轻的女保洁上门打扫卫生,期间,男子同女保洁进行非法交易。岂料,第二天,男子为接妻子回家,竟将处在昏睡中的女保洁直接扔在了楼道内,最终致使其意外死亡,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裁判文书网) 阿琳,是一位在某家政公司工作的年轻女保洁员。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她长相貌美、干活麻利,在家政公司的网站上留下照片和电话后,颇受男雇主们的欢迎。 事发前一日,27 岁的医生赵某,在将妻子送回娘家后,便想着要将家里好好打扫一遍。 于是,他登上家政服务网站,网站首页弹出阿琳的照片瞬间吸引了他的目光。赵某遂联系家政公司,要求阿琳来家中打扫卫生。 阿琳于第二天下午准时来到赵某家,经过一番收拾后,很快她就完成了打扫工作。 就在这时,赵某看着阿琳姣好的面容,竟鬼使神差地提出一个荒唐的要求——欲进行不正当交易。 令人意外的是,阿琳在短暂犹豫后竟答应了。 赵某害怕反悔,随即赶紧向对方转了 600 元,其中就包含清洁费用。 随后为了增进感情,赵某先是拿出自己珍藏的美酒与阿琳共饮并聊天。 待到两人喝的差不多的时候,便依约履行了不正当的交易。 时间来到第二天清晨 9 时许,赵某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他迷迷糊糊中地拿起手机,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及短信,全都是妻子打来的。 赵某心中涌起一股不安,因为他知道今天该接妻子回来,而此时他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于是,赵某赶紧推了推身旁的阿琳,却发现她毫无反应,为了赶时间,赵某竟直接将阿琳拖至屋外的楼道处,然后匆忙向老丈人家赶去。 然而,阿琳却因赵某的这一行为,却再也没有醒来。 阿琳的尸体于当天中午被人发现并报警,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鉴定,阿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 213.85mg/100ml,而她的具体死因则系低温下被冻死。 赵某最终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诚然,赵某的行为实在让人无语,因为一时的欲望,不仅让他人白白葬送性命,还让自己深陷囹圄,美满的家庭也就此破散,这笔买卖怎么算也不值得。 因赵某的行为导致阿琳身亡,赵某对此事脱不了干系,那么从法律来讲又如何评价其行为呢? 1、对于阿琳与赵某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应当进行否定性评价。 本案中,阿琳与赵某存在钱性交易行为的合议,且赵某向阿琳支付的服务费600元,已经明显高于正常的保洁费用的范畴,故二人的行为构成卖淫嫖娼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阿琳已死亡,不再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而赵某作为嫖娼者,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2、赵某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赵某虽未直接实施导致阿琳死亡的行为,但他将醉酒失去意识的阿琳拖至屋外楼道处致其冻死,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琳醉酒后在赵某家中,赵某对其的生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在阿琳醉酒不醒的情况下,他应当预见到将其拖至楼道可能会使阿琳处于危险之中,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阿琳死亡,赵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院方依法判决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3、阿琳的家属同样可以向赵某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 阿琳的死亡给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家属有权向赵某主张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赵某对阿琳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赵某作为有妇之夫,在妻子外出之际,因一时欲望,提出不正当交易的要求,是对婚姻忠诚和家庭责任的背叛。将阿琳扔在楼道后冻亡,则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而阿琳为了金钱而答应这种不正当要求,更是对自身尊严的践踏。 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何时,一定要懂得克制欲望,洁身自好!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是最安全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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