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羊肉赚了180元,却被罚款10万元,而这还是当地市监局,法外开恩的结果,大

志哥点生活 2024-12-25 22:49:59

农民卖羊肉赚了180元,却被罚款10万元,而这还是当地市监局,法外开恩的结果,大家觉得这合理吗?事情发生在江苏盐城,村民顾德兰得了癌症,他家里养了6只羊,就让弟弟顾德奎帮忙,卖掉这些羊换钱看病。顾德奎就找到了陈广芳,他是再三请求陈广芳,才答应帮他处理。 按照相关的规定,羊肉需要检验检疫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销售,而陈广芳并没有按照流程操作,而是直接自行屠宰,并且还在自己摊位上售卖。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结果却被当地市监局给抽查到。在市监局开出罚单之前,就提交了一个情况说明,里边讲到自己家人,患有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的医疗支出。他的家庭比较困难,希望能够从轻处理,并且他还保证,不会发生类似情况。 可这个情况说明,根本起不到一点作用。市监局还是依照法律,给他下达了处罚告知书,没收这些没检验的羊肉,以及获利的180元,同时对他罚款130180元。与此同时呢,市监局还对这些羊肉进行了送检,发现都是合格的,只是没有盖章。 为了让处罚更加的公正,在正式处罚之前呢?市监局进行了听证,最后经过集体讨论,对陈广芳酌情处理,最后是罚款10万元,这已经属于法外开恩了。可陈广芳并不认可这个处罚,因此就将市监局给起诉到法院。可结果呢?一审他败诉了。不死心的他,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当地市监局的确是法外开恩了。可同样的法律还有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在这起事件中,陈广芳的行为,的确是违法了不假。可他所售卖的羊肉,事后证明是合格的,只是没有走流程盖章,而且他也只获利了180元,因此应该从轻处罚。罚款10万的话,这个处罚的确是有点严重了,尤其是对于农民来说。那么你认为市监局这10万的罚款是否合理?

0 阅读:0
志哥点生活

志哥点生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