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学生在学校死了也和学校无关吗? 还有这样的学校领导?“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行为,均与学校无关”,广东一学校因为让学生签承诺书被官方通报,消息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怒火:不负责任的表现! 近日,有网友反映:广东梅州五华县一中学要求学生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内容为:……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行为均与学校无关……等字样,有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目前已经证实事件为实。(信息来源:大风新闻) 12月 25日,五华县教育局就此事发布通告:承诺书作废,全县通报批评!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出自己的愤怒:这完全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仅仅是通报批评不够。 也有网友称:这是被很多事件吓怕了,其实也有很多恶性事件和学校无关,有时候学校也很无奈。 毫无疑问,学校做出这样的决定完全是错误的。 第一:让学生签订承诺书完全是违背学生意愿,承诺书不仅无效,而且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 第二:如果学生发生意外,也不会因为这样的一份承诺书就把学校都责任排除在外,学校此举完全是“法盲”行为。 第三:任何事件的责任划分都会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承诺书不会产生任何“责任”影响。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难道学生在学校死了也和学校无关吗? 还有这样的学校领导?“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行
自由的看闻
2024-12-25 21:50:44
0
阅读: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