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据说是一对移民英国的母女,因为骚扰邻居被当地法院判处5年半的监禁,而她的女儿甚至还是注册律师!
这也新闻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很多人拍手叫好,认为处理的雷厉风行,法律就应该这样绝不手软地打击那些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人。进而还有人认为我们国内有时候对于这样的人太过宽容,很多时候纵容和助长了这样的行为发生。
事实是这样的吗?不是的。
去搜索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其实这对母女从去年七月份和邻居因为修剪树篱发生争议后,便一直无休止的通过各种手段,包括辱骂制造噪音等,持续的对别人进行骚扰。
在这期间,当地也进行了反复的劝导,劝解,下达限制令,最后直到近日时隔一年多了,终于才对其进行了判处监禁。
所以,他们母女的结果当然是罪有应得,但也不是外国月亮比我们的圆。
在我们国内,面对这样的邻里纠纷,当然首先是抱着睦邻友好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然后实在不听则通过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仍旧目无法纪肆意妄为,也同样可以也会按照刑法寻衅滋事罪等规定处以5年以下的刑罚,特别严重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