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一男子把自己的身份证交给熟人处理社保事宜,可万万没想到,熟人却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办了37万借款。5年后,男子的房屋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男子才得知这个事情,银行要求男子偿还36.8万本金和62万元的罚息和复利。男子向法院举证,贷款非自己所借,也非自己签字,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可法院却是这样判的。 2015年李先生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加油站,为了简化事务处理,李先生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熟人老代,委托其处理社保相关事宜,此举在当时看来是信任好友,未曾想到却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五年后李先生在一次转账操作中,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他平时的信用记录一直良好,从未有过不良记录。 李先生开始着手调查,试图找出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经过多方了解,他发现自己在2015年向某银行借款37.3万元,这笔贷款一直未还清,导致银行将他告上法庭,进而冻结了他的房屋和银行卡。 2019年银行做出了判决,要求李先生偿还本金36.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罚息,然而李先生坚称自己从未向银行借款,也未曾签署任何贷款协议,他开始回忆起当初将身份证交给老代的事情,并联系上了老代。 为了证明自己未曾借款,李先生向法院出具了鉴定书,证明签名并非本人笔迹,并指出银行提供的个人信息与自己不符。 他引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强调当事人有责任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然而法院并未采纳这份鉴定书,认为其缺乏客观性和法律效力,最终判决李先生需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罚息。 面对败诉李先生并未放弃,向警方报案,指控老代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冒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贷款诈骗,可警方调查后认为缺乏犯罪事实,未予立案。 尽管如此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银行的开户申请书进行了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并非李先生本人所写,这一结果让李先生看到了希望,决定再次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注销冒用的贷款银行卡并赔偿鉴定费用。 法院依然驳回了李先生的请求,认为他无法推翻已生效的判决,并坚持要求其偿还贷款及相关费用,李先生仍需偿还银行本金36.8万,以及62万元的罚息和复利。 李先生在遭遇如此困境后并未放弃,他决定继续申请再审,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彻底解决问题,同时他也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经历,呼吁更多人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李先生的故事是一个警示,提醒我们在信任他人的同时,必须保持警惕,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法律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也需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透明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防范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通过李先生的经历,我们看到了信息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也见证了个人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的无助与坚韧,希望他的故事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推动相关法律的改进,为每一个公民提供更有力的保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 2024-03-14——《男子身份证被熟人冒用借贷37万追踪:警方证明开户申请非本人签字,申请注销银行卡被法院驳回》
2015年,四川一男子把自己的身份证交给熟人处理社保事宜,可万万没想到,熟人却拿
初六睡不醒社会
2024-12-25 1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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