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红钉子烫脸,校园霸凌新高度!
校园霸凌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联合调查组12月24日通报,网传“泸州南滩中学1名学生在校被3名同学施暴”情况:
经查,合江县石龙镇中学(原南滩中学)八年级学生陈某某(男,14岁)、张某某(男,14岁)、罗某(男,13岁)、曾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对同学王某某(男,14岁)实施了掌掴、灼伤的伤害行为。
王某某经县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二度烫伤”并接受治疗,目前在家休息。
学校在管理上存在失职失责、在事件处置上敷衍搪塞等严重问题。
——遗憾的是,这种恶性案件又是被定义为“校园霸凌”而不是刑事犯罪,5名恶徒又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而免责,逃脱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