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物业公司是小区重大事件,应该参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件的应该由全体村民集体决定,因此,换物业公司应该由全体业主集体投票表决决定(投票规则参考民法典278条)。 现在现实当中的换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擅自决定是非常糟糕的制度,很有可能给业主委员会以权力腐败的空间! 但物业合同应该还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征收。物业公司平时就某些事务争议都直接和业主委员会谈,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避免发生物业公司和业主直接冲突的尴尬!
换物业公司是小区重大事件,应该参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件的应该
紫杉墨竹
2024-12-23 09: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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