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高丙芳涉农民工讨薪虚假诉讼案一审判决四年,将提起上诉 新京报于2024

媒体看社会 2024-12-22 23:59:01

山东律师高丙芳涉农民工讨薪虚假诉讼案一审判决四年,将提起上诉 新京报于2024年12月20日报道,山东律师高丙芳在代理农民工讨薪案中被控涉嫌虚假诉讼,该案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判决结果显示,高丙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此外,本案的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即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和陈某某,也因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据悉,高丙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而米某某和陈某某则选择认罪认罚。 高丙芳是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专职律师。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其在代理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涉嫌虚假诉讼罪。该案起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在上游包工头拖欠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后,米某某自费支付了农民工的工资。随后,米某某找到高丙芳作为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获得工资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起诉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公诉人认为,高丙芳在2019年10月授意米某某和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未获得劳务费的事实,制造了虚假诉讼。 然而,高丙芳及其辩护律师坚称,本案中有大量客观证据显示高丙芳对包工头垫付工资的情况不知情,因此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高丙芳一度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后于今年4月9日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并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与此相比,米某某和陈某某则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在一审阶段,米某某和陈某某选择认罪认罚,而高丙芳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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