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公审靖国神社涂鸦案,检方求刑一年!
据观察者网报道,12月19日,东京地方法院对一名29岁的中国籍男子姜某某进行了公开审理。姜某某被指控在东京都千代田区的靖国神社石柱上涂鸦,犯下“损坏器物”和“对礼拜场所不敬罪”。检方以其显著破坏了神社石柱的外观为由,要求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案件将于25日宣判。
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31日晚,有人(据称涉及“铁头”及其团队摄影师)在靖国神社的石柱上喷红漆、写下“厕所”一词并撒尿。而姜某某被指为购买红漆的帮凶。
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红漆和字迹可以轻易清除,尿味也会很快消散。况且,姜某某只是帮忙购买了红漆,并未直接参与涂鸦和撒尿,因此将其行为上升到法律高度似乎有些小题大做。更有声音呼吁,与其担心涂鸦,不如直接拆除靖国神社。
然而,法律自有其公正和威严,任何破坏公共场所和宗教场所的行为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靖国神社作为日本军国主义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的精神工具和象征,其存在本身就具有极大的争议和敏感性。因此,对于任何破坏和侮辱靖国神社的行为,我们都应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尊重法律和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