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首先发现被奸杀女子尸体,1988年12月,周永刚被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后因减刑,1970年出生的周永刚自1988年起坐牢21年四个月之久后出狱!期间及出狱后他一直坚持申诉。 2018年,他委托律师孙阔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申诉,并获得人大代表提出个案监督意见! 2023年内蒙古高院复审判周永刚强奸案证据不足,做出无罪判决!周永刚获得国家赔偿580万元! 与此案相似的河北聂树斌案获得国家赔偿是268万元! 据说周永刚案获得赔偿创国家赔偿金额的最高记录! 冤案纠错机制是国家法律的进步,体现的是人权至上的原则!但是冤假错案并未能因此绝迹,这反而让国家(也就是全体国人)为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买单。 如果没有对于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人追究制度,那么这个国家赔偿制度就不是完美的!只有追究机制才能让执法者不敢枉法办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左边孙律师,右边周永刚)
因为首先发现被奸杀女子尸体,1988年12月,周永刚被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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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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