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公司员工因一分钟之差丢了工作?法院竟然这样判!网友:祝这个公司早点倒闭! 你能想象吗?仅仅因为一分钟的早退,武汉的一位员工就被公司炒了鱿鱼。这事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离谱?但却是残酷的事实,让人难以接受。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这么霸道,丝毫没有人情味呢? 就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有这么一家科技公司,他们和一位姓陈的员工因为“一分钟早退”的事儿闹上了法庭。 故事发生在去年,陈某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地工作,双方还签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陈某也答应会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手册里写得很清楚,如果一年里迟到或者早退达到六次或以上,那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得被开除。 结果,陈某在去年九月份到十二月份期间,有好几次都在中午12点前一两分钟就离开了工位,加起来正好六次。公司一看,行,那就按规矩办,给陈某发了封辞退函。 陈某可不干了,他觉得公司对“早退”这事儿没给个明确说法,这么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于是,他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他钱,还有没给的年假工资。仲裁那边站陈某这边,公司不服,那就上法院见吧。 法院一审时认为,开除员工这事儿可不小,还是得慎重。要看公司的制度合不合理,执行起来公不公平?陈某虽然每次都提前一两分钟走,但就这么认定他早退,确实有点过了。而且,公司平时也不查员工的出勤,也没有提醒过陈某有早退行为,等到要开除陈某的时候,才突然翻旧账,这就不对了。 所以,法院判公司解除合同没有正当理由,得进行赔偿。公司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这事儿告诉我们,公司定规矩得合理,执行起来也得公平,不能平时不管,一到要开除人了就拿规矩说事儿。 我们还是想劝一劝这个公司的人事,你们真的要好好做一点“人事”!别让公司其他员工寒了心。“人在做,天在看!”一个没有人情、没有人性的公司肯定走不远的。
武汉一公司员工因一分钟之差丢了工作?法院竟然这样判!网友:祝这个公司早点倒闭!
无盐已社会
2024-12-18 23: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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