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寡老汉晚年遇见“真命天女”,为表诚意,老汉不仅见了女方亲属,还给其转去

沛山评生 2024-12-18 16:40:59

上海,一孤寡老汉晚年遇见“真命天女”,为表诚意,老汉不仅见了女方亲属,还给其转去了141万余元彩礼,其中的47万用于购置了婚房。就在众人以为两人能够携手共度余生时,他们却因为一场日常琐事争吵,不欢而散。事后,老汉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院返还百万彩礼,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重庆高院公众号) 徐老汉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年轻时的他可谓无拘无束,一直保持单身的状态,可随着时光的推移,身体渐渐不如从前,孤独感也越发强烈。 为了排解寂寞,徐老汉经常来到24小时营业的棋牌室里消磨时光。 2021年初,命运的齿轮悄然转动。徐老汉在棋牌室遇到了来自重庆的李梅阿姨。 五十岁的李梅离异后一直在上海生活。在牌友们的热心撮合下,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确定了恋爱关系。 然而,两人相处的日子并非一帆风顺。徐老汉曾对李梅表示:“以后结婚了,你可得好好照顾我,我就盼着有人能悉心照料我的生活起居。” 而李梅却对此不太认同:“婚姻又不是只一方付出,得相互理解和照顾。” 他们也因婚姻观念不合,争吵不断,分分合合好几次,可不知为何,两人始终没有彻底分手。 2022年6月,徐老汉迎来了人生的重大转折,他名下的房子拆迁,获得了270余万元的补偿款。 为了能和李梅共创婚后的美好生活,他们决定前往重庆购房定居并登记结婚。 2023年春节前夕,两人满怀期待地来到重庆中心城区,暂住在李梅女儿家中。 刚到重庆,徐老汉便大方地给李梅的账户中转去了141万余元,以表诚意。 李梅用其中的47万余元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 此外,徐老汉还为李梅及其家人购买了精美的首饰。 转账后没几天,为进一步表达自己的诚意,给对方吃下定心丸,徐老汉又和李梅就70万元签订了《赠与协议》。 然而,这个春节却矛盾四起。 徐老汉抱怨道,李梅和其家人根本不尊重自己,做菜也不考虑自己不能吃辣,还总嫌弃自己不讲卫生,来客人了就把自己晾在一边。 李梅则反驳道,徐老汉脾气特差,动不动就对自己和家人甩脸色、发脾气,还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说不定还有暴力倾向呢。自己一家人都在无条件地包容他,想让他感受到家庭温暖,他倒好,还挑三拣四。 就这样,这场黄昏恋在春节后急转直下。 过完春节后,两人大吵一架后,徐老汉黯然返回上海。 李梅回到上海后,主动归还了10万元。此后,徐老汉多次要求其归还剩余财物,却都遭到对方的拒绝。 无奈之下,徐老汉只得向李梅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购房剩余款、变更房屋所有权及归还首饰款。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1、法庭之上,李梅全力反驳徐老汉的诉讼行为。 李梅表示,徐老汉言而无信,没有做到一直对自己好。 对于他曾经转给自己的141万元,自己认可,但这并不是彩礼,也没有举办过相应的仪式。 自己和徐老汉分手后,这141万元中,已经向其转去了剩余的10万元,47万元购买的房产,自己也会配合他完成过户;在两人相处期间,有14万余元用于两人的共同消费。 至于这剩下的70万元,属于徐老汉无偿赠予给自己的,不应进行返还。 2、徐老汉能要回相应的款项吗? 本案的争议关键在于,徐老汉向李梅转去的141万余元是否属于彩礼? 本案中,本案中,徐老汉转款141万余元给李梅后,部分用于购房,且《赠与协议》目的也与结婚相关,符合彩礼特征。 从时间、方式、财物价值等方面综合判断,该转款应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本案中,虽然徐老汉和李梅在恋爱期间有共同生活的打算且有一定的共同生活经历。 但两人毕竟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之间《赠与协议》进行结婚的目的也未能实现,故徐老汉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应当得到支持。 3、法院支持了徐老汉的诉求。 院方最终认定徐老汉向李梅大额转账的支出属于彩礼,而非赠与,扣除相应的购房款47万元、李梅返还款10万元后及两人在一起期间共同花费的8万元后,李梅须向徐老汉返还750000元。 此外,李梅还需配合徐老汉完成房产变更手续。 对于老年人来说,情感需求是他们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这无可厚非。 但在他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更要保持理性,在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时要谨慎对待,从而防止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推荐】民法典实用一本通图解漫画生活常见普法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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