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牢都没坐?内蒙古,一女子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3000平米的超市,中心地段,没想到,仅仅半年多就倒闭了。女子调取监控一看,大吃一惊,在超市上班的二十多名员工,都在监守自盗,包括合伙人,没有一个不盗窃的!其中一个女员工更是每次要逮捕就怀孕了,要进监狱就要生娃了。 (来源:百姓关注) 赵涵晓(化名)性格开朗,敢想敢做,几年前做生意挣了不少钱后,赵涵晓没有停手退休,而是一直怀揣着创业梦。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在锡林浩特开一个超市,差点把她整抑郁了。 原来,赵涵晓看中了市中心一家3000平米的店铺,她觉得这么好的位置,要是开一家大超市,生意一定不错。 但考虑投资金额和管理的问题,赵涵晓找到了好友,让好友和她一起干超市,她出钱,好友出力,挣了钱大家分。两人一拍即合,迅速筹集资金,将门面盘了下来。 超市位于中心地段,如赵涵晓预料那般,人流量大,生意也不差。可仅仅半年的时间,超市就亏到了关门的程度。 为了弄清楚生意这么好,为什么倒闭一事,赵涵晓找了审计公司审计,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结果审计报告说,超市资产有200多万元缺口,而超市的监控录像显示,在超市上班的二十余名员工都在监守自盗,甚至合伙人、经销商,也大量转移超市货品。 赵涵晓数了一下,4天时间的监控,竟然出现了上百次盗窃,除了超市员工外,员工家属也参与到盗窃中。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规定非常清楚,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节的,应该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变为3-10年,没有争议,赵涵晓为何愤愤不平,认为不够呢? 原因有两点:
第一,《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赵涵晓经济上有损失,超市被盗了这么多东西,很多都没有追回来。 第二,有十来名员工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任超市收银员的刘某,更是屡次被取保候审。 赵涵晓说,每次要逮捕就怀孕了,要进监狱就要生娃,从法院判决到现在,没有服过一天实刑。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是因为看守所不具备照顾孕妇的条件,不方便,还有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所以,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怀孕一般都可以取保候审。 注意,《刑事诉讼法》第79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生病、怀孕等特殊情况,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就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审查起诉,不能一直取保候审。 最后,主要是合伙人也拉着车子偷,这就过分了,起到了带头作用,导致所有员工都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