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上海,男子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

上瓦州杭 2024-12-17 17:53:04

2024年12月9日上海,男子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发了"求加薪"邮件,万万没想到,领导看到,不仅不给他加薪,反而以男子违反薪酬保密制度,将男子开除处理。男子不服,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魏明(化名)是一家知名外企的销售经理,业绩常年位居公司前列。然而,最近一次和同事李华的闲聊中,他无意间得知李华每个月的工资竟然比自己多好几万。   回到家后,魏明越想越纳闷:凭什么一个比自己后来公司的人,拿的工资比自己多。自己的业绩可比他好多了!他下定决心,明天上班时要亲自向老板提出增加工资的请求。   第二天一上班,魏明便向老板发出一封电子信函。他在信中说了自己的业绩表现,并委婉地谈及同事们的薪资状况,表达了希望公司能够重新评估他的报酬的愿望。   魏明的直属领导王总看到邮件后,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作为一家跨国公司,严格的薪酬保密制度是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魏明在邮件中提及同事薪资的做法,在王总看来是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   一周后,人力资源部门的赵经理找到了魏明,告知公司决定终止与他的劳动合同。   面对突如其来的解雇通知,魏明非常生气。他认为自己只是合理地提出加薪要求,并没有做错什么。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魏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魏明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劳动法律师陈律师。陈律师仔细研究了案情后,认为公司的做法存在不当之处。他们的辩护策略是:魏明并未主动打探同事薪资,而是在偶然交谈中得知,因此不构成主动违反保密制度;其次,提出加薪要求是员工的正当权利,公司不应以此为由解雇员工。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公司方面也请来了强大的法律团队。他们的主要论点是:企业设有明确的薪酬隐私规定,所有职工入职时均已签署相应承诺书。魏明在电邮中透露同事薪酬信息,此举已违反协议。另外,公司判断魏明的行为已显著损害了工作环境和团队协作,若继续聘用将对企业运营带来消极后果。   法庭上,原告与被告就工资保密规定的法律效力、职工知情权及企业管理权的权衡等议题进行了争论。魏明表达了自身的不平,并着重强调了他多年来对公司的付出。相比之下,企业方代表则沉着地阐明,工资保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平竞争的氛围,同时维护每位员工的隐私权益。   历时数月的审理后,法庭作出最终裁决。法官表示,虽然魏明并无主观恶意,但其行为客观上确实违背了公司规定。企业实施的薪酬保密政策符合法律要求,具备法律效力。魏明通过电子邮件透露同事薪酬信息的举动,已构成违约行为。据此,法院认可了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决策,拒绝了魏明的起诉请求。   魏明对初审结果极为不服,立即决定上诉。然而,经过慎重审理,二审法庭最终支持了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我上班第一天跟来公司2周的实习生在工位上说话,就是她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什么专业,没说几句,老板娘给我发微信:不要讨论工资,她没你工资高。   还有网友说,我学财务的初衷就是能第一时间知道工资。   还有网友表示,之前进过一家公司,偶然间,跟我同岗位的同事从财务那里知道了我的工资,然后我才知道我的工资比他们都要高,然后我就被孤立了。还好没多久我就升职调到分公司更高的职位。   而我却想表示,毕竟是男子先违约的,公司做出的决定没啥问题,法院的判决也没有问题。毕竟将自己的工资保密是为了员工之间的和谐,法院公平公正,合理!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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