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在公司上班一年,公司却以劳动者工资过高,要求降薪,员工不同意,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该员工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工资待遇为21000元/月,至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止,薪资待遇不变。请问: 1、公司应支付员工经济赔偿多少? 2、公司应额外支付的工资多少? 3、员工在公司上班未享带薪年休假,公司应补偿年休假工资多少? 拜请头条亲们在评论区赐教🤝🤝🤝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在公司上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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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07: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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