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妻子都敢碰?江西一男子,在军营服役期间,发现自己的妻子,与一位48岁的中年男子出轨,甚至还同居在了一起,秘密生下了一子,气愤的他当即报警求助。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男子方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然而,当民警将方某抓获归案时,方某却支支吾吾、避重就轻,不愿意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也就是说,虽然方某的口供是侦破案件的关键,但却不是认定其构成犯罪的必备证据,因为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纵使方某不认罪,也无关大雅。 现在需要证明的,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方某在主观上,明知交往女子的丈夫在部队服役;二是方某和女子不如简单的一夜情出轨,而是达到了同居的程度。 主观明知上,通过调取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生活轨迹自然可以得知,是否达到同居的程度上,女子已经育有一子,且经鉴定与方某具有亲子关系,结合周围人的证言,足以证实双方同居在一起。 按照刑法的规定,重婚罪的法定刑期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方某不服,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此外,关于军人妻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毫无疑问是不构成的,因为重婚罪惩罚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军人的配偶纵使存在过错,也无法惩罚。 但是,作为军人的妻子,法律也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军人妻子想要离婚,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 同时,军人如果提起离婚诉讼法话,可以以妻子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对其少分、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最后,作为成年人,一定要洁身自好,否则终究是害人害己。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军人的妻子都敢碰?江西一男子,在军营服役期间,发现自己的妻子,与一位48岁的中年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2-16 2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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