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感染HPV?官方证实!
12月16日,针对网传12岁的女孩感染HPV一事,山东新泰市通报:
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是的,这就是刑事犯罪。
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女孩恋爱发生性关系,哪怕自愿也是强奸;而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16岁,新闻中男孩已17岁。
12岁女孩感染HPV,半年性生活史,有据可查的是两次妇科病就医!这是什么样的家庭,什么样的教育,什么样的父母啊,这个年龄的孩子,不该在上学么?
当地官方通报,第一时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这个第一时间用的好,显得很重视。
但调查的结果,还需更多补充。
网传女孩今年6月份就因为妇科病就诊了;法律规定,发现情况,医生必须上班。
可半年前,接诊的医生为什么没有上报,或者上报而被挡下来了?
如果被早一点发现,早一点关注,是不是会早一点停止侵害,早一点得到治疗?
就是现在被曝,也是一波三折。万幸遇到了有责任感的医生,上报医院,结果医院反问,你怎么确定人家是性侵?
这样的反问,无知中透着极度自信!愚昧中显得理直气壮!
医院不知道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吗?不知道自己有必须上报的法律义务吗?
这位医生还是求助网络大V,网络大V追问泰安警方等,进而才被曝光的。
结果,这位好心的医生,还被医院施压。
无知无耻!
当地妇联有没有失职失察责任,网上说,医生还通过人向妇联反映了。为什么直到舆论关注了,才什么第一时间所谓重视?
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相关机构的责任怎么处理?这是更重要的!
女孩的悲剧,何尝不是一圈子人和机构的麻木!#12岁女孩感染hpv其17岁男友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