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艾滋病这样的信息在医生面前到底算不算隐私? 某艾滋病患者到口腔科做根管治疗时。因为检查结果互认,被就诊医生发现其患有艾滋病。就是推荐他到其他地方就诊。 于是该艾滋病患者就把医院甚至卫健委给投诉了。 投诉的结果是,卫健委把艾滋病这样的检查结果给屏蔽了。 个人觉得卫健委这一波操作没有骨气。 艾滋病患者的确有自己的隐私权。 但医生同样有自己的知情权。 做根管治疗,有些这个血性分泌物是会把艾滋病传染给操作医生的。 这种情况下是加大了操作医生的风险的。 如果大家有印象,当年李。文。亮也是给患者做口腔操作的时候被传染的新冠。 这种单单保护了患者的隐私,大大增加操作医生风险的行为。真的不值得提倡。 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不是不说你有传染病吗,那以后做一些风险操作之前,所有的传染病项都给你查一遍。别的医院的结果是隐私,但自己院的结果就不是隐私了。[灵光一闪][灵光一闪]这样会大大增加就诊者的,不必要的检查项。增加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个人觉得真不能为了极少数人的所谓的隐私,增加医生的风险,增加全社会的就医花费。
患艾滋病这样的信息在医生面前到底算不算隐私? 某艾滋病患者到口腔科做根管治疗时
五斤铅笔重
2024-12-14 2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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