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480元,就可买到7组酒店房间实时直播。上海一家媒体称,在知情人介绍后进入了

白羊登义文 2024-12-14 11:48:01

只要480元,就可买到7组酒店房间实时直播。上海一家媒体称,在知情人介绍后进入了一个酒店家庭监控摄像群聊,在群聊里充斥着各种人,有购买实时直播的,还有负责安装的摄像头的安装工。

联系了群主之后,在花了480元后下载了一款软件,就能够看到7组不同的酒店直播画面,而且画面也都是来自很隐蔽的地方,即便入住旅客很仔细的查验,也没有发现摄像头的位置。

其中,一名安装工称,有的是安装在烟感器上,因为烟感器本身就带有指示灯,会一闪一闪的,有的时候安装在了电视机下方,以及机顶盒里面。这名安装工还称,这些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科技,就是家庭摄像头改装后安装的。

有人说,现在真的是防不胜防,有的甚至在马桶、花洒里面,上哪找。

还有人说,480元7个,就是不到70一个,花费确实不是太大,但是能看到刺激的画面,而群主一个月卖10个20个,收入就比一般打工强。

也有人说,就是处罚的轻了,如果这类侵犯隐私的行为,直接入刑的话,那么,这样的事情就少了,毕竟一般违法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前,是很难不心动的。

其实,购买端口观看的人,已经涉嫌违法了。

首先,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顾客在酒店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不受他人非法窥探、拍摄私人生活的权利。酒店房间作为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旅客在此进行的正常活动,如休息、更衣、洗漱等,都不应被他人以任何非法手段监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受害人有权要求偷拍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入住旅客不知道是谁安装的,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即酒店在承担了责任之后,等偷拍者被抓获后,再去追偿损失。

同样,这样偷窥的行为还要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对于安装的人以及出售端口的人来讲,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按照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然,这样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他们使用改装的家庭摄像头在酒店房间进行非法拍摄,这种行为违反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规定。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他们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旅客的个人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面对如此猖獗的酒店偷拍现象,我们不能仅仅是震惊和愤怒,更应积极行动起来。酒店方应当加强管理,定期对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是那些容易被安装摄像头的隐蔽部位,如烟感器、机顶盒、灯具等。同时,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偷拍风险。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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