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哭了!河南商丘,37年前,一女子被好心人领养。如今,她的亲生父母送来了10

博仑有意思 2024-12-13 19:37:00

看哭了!河南商丘,37 年前,一女子被好心人领养。如今,她的亲生父母送来了 10 万想要相认。然而,女子果断将钱退回,并向父母磕了 3 个头以断绝关系!女子表示:“我 9 岁时养母离世,养父和哥哥也相继离开,是养姐把我抚养长大,我这一生只认养父母这一家!” (来源:第一现场) 1987 年,女子的亲生父母因想要儿子,就把她送了出去。 女子 9 岁那年,养母去世,那个疼爱她的妈妈不在了! 随后,养父、养兄也先后离世,她从此过上了寄人篱下、漂泊不定的生活。 后来姐姐长大去打工,姐夫供她读完了大学。 毕业之后,她与同样是大学生的丈夫在外工作了 10 年,然后辞职回到家乡创业,成为了一名养殖户,从事养羊、宰羊和卖羊的工作。 如今,亲生父母年纪大了,感觉对女子有所亏欠。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辗转打听出女子的下落,还假装是买羊肉的客户,到女子家中留下 10 万现金。 但女子对这笔钱毫无兴趣,为了归还这笔钱,她同意与亲生父母见一面。 亲生父母见到女子后,涕泪交加地向女子道歉,期望女子能与他们相认,并承诺以后定会好好补偿她。 女子质问道:“现在才想起认我,就因为我是女孩,你们想要儿子就把我送走!到现在我都气愤,气那些重男轻女的人!你们现在老了,想弥补自己的遗憾,想让所有孩子都围在身边,心里想的还是自己吧?你们有想过我遭的罪吗?就一句对不起,就想让我原谅你们?我这些年受的苦,一句对不起就能了结? 我养父母去世后,是俺姐把我养大的,你们现在找我干什么!俺姐夫在工地上扛钢筋,每月给我打 300 块钱,供我上大学。虽然我是女孩,人家却像对待亲闺女一样拉扯我。我结婚时人家给我房子,我一辈子都是她的累赘,一辈子拖累她,凭什么俺养父养母去世了,要把我这个累赘丢给她?这都是你们造成的孽!” 最后,女子跪在地上说道:“你们给的钱我不会要,我给你们磕三个头当作还情,还你们十月怀胎,从此咱们再无瓜葛……我谁都不怨,只怨自己是女孩,命不好!” 这件事引发了热烈讨论,网友们意见不一。支持相认的网友观点如下: 1、别埋怨亲生父母,当时的艰难无人知晓,当时的痛苦无人体会,不认的话,只是一时痛快,随着时间流逝,你会纠结一生,血缘这东西,影响力很大…… 2、10 万可不是小数目,父母也算有心了,哪个相认的能给这么多钱,女子试着慢慢放下吧。 3、当时是计划生育惹的祸,谁愿意舍弃亲骨肉,别错怪亲生父母。他们老了,满足他们的心愿吧,不管怎样,他们给了你生命! 4、为啥不释怀!!!放过他人!!也是放过自己!! 而支持不相认的网友观点如下: 1、不认,为了要儿子就把我送人,我坚决不认,现在年纪大了想多找个人养老,我可不傻。 2、养父母和养兄去世时她颠沛流离你们不来认,养姐艰辛拉扯她成长时你们不认,姐夫扛钢筋供她上学时你们不认,她毕业后吃苦打拼时你们不认,结婚姐姐给房时你们不认,现在人家四十来岁和老公在村里把养殖事业做起来了你们才来认,呵呵!要是这女子一无所有,你们会来认亲吗?真要认亲,也不至于等到现在吧! 3、姑娘别认亲,亲生父母不是后悔当初没养你,而是看你长大了能挣钱,能和她儿子一起赡养他们,他们是想给宝贝儿子找人分担压力才找你的。 4、小时候身心受到的创伤可不是金钱能够弥补的!既然生了为什么抛弃?一个人的亲情和童年岂是十万块钱能解决的? 我想说,老祖宗有句话,“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不生而养,终生难还。 既然当初不要了,现在长大了也别认,大家不要有牵扯,别等孩子被别人养大、日子过好了就想来认,这跟连盆都端走有啥区别? 除非女子现在穷困潦倒、走投无路,亲生父母来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当然,最终认不认,还是得由女子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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