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罪恶行径,以下是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详细介绍:
一、事件背景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展开对中国全面大规模侵略。同年8月13日至11月12日,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展开淞沪会战。11月5日,日军在杭州湾的全公亭、金山卫间登陆,中国军队陷入严峻形势,战局急转直下。11月8日,蒋介石下令全线撤退,四天后上海失守,淞沪会战结束。上海被日本占领后,日军趁势分三路急向南京进犯。由于下达撤退命令过于仓促,后方国防工事交接发生失误,随着日军轰炸机的大范围轰炸,撤退演变为大溃败,使北路日军主力一路顺利到达南京。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处于日军的直接威胁之下。
中国统帅部在12月初日军接近南京城之前共调集了部队保卫南京,但这些部队士气低落且新补充的士兵大多没有完成训练。12月1日,日军攻占江阴要塞,同日,日军下达进攻南京的作战命令,南京保卫战开始。12月2日,江阴防线失守,中国海军主力第一舰队和第二舰队在中日江阴海战中被全数击沉,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唯一一道拱卫京畿的水上屏障失守。12月10日,日军发起总攻;12月12日,唐生智下达突围、撤退命令,中国军队的抵抗就此瓦解,南京沦陷。
二、惨案经过
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具体暴行包括但不限于:
无差别轰炸:日军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开始对南京周边地区的狂轰滥炸。1937年9月19日,日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
集体屠杀:例如,12月15日夜,押往鱼雷营的中国平民及已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9000余人被日军屠杀;12月18日夜,下关草鞋峡,日军将从南京城内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的中国难民男女老幼共57418人(除少数已被饿死或打死),全部用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并对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以乱刀砍戮。事后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以毁尸灭迹。此次屠杀仅有伍长德一人逃生。
杀人竞赛: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彼此相约“杀人竞赛”,商定在占领南京时,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他们从句容杀到汤山,向井杀了89人,野田杀了78人,因皆未满100,“竞赛”继续进行。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被称为“皇军的英雄”。日本投降后,这两个战犯终以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中人员的罪名在南京执行枪决。
强暴妇女: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往往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发生乱伦行为。
抢劫纵火:据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报告称,日军损毁及抢劫造成高达1亿法币的直接损失;南京周边公路沿线的农村地区被洗劫几尽,并陷入缺少种子、牲畜、劳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种的粮食作物仅为平常年份的10%。对于日军在全城纵火造成的严重后果,据国际委员会委员斯迈思所作调查统计,全市房屋有24%毁于纵火焚烧,城外有62%的房屋被烧毁,通济门外被烧房屋高达78%;在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和六合四个半县中,共有30.08万间房屋被毁,占这些地区房屋总数的40%,其中多数是被烧毁的。
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
三、历史意义与影响
南京大屠杀激起了中国人民强烈的抗日情绪,坚定了抗战必胜的信心。
南京大屠杀成为二战期间国际社会对日本侵略行为的直接证据之一,对战后的对日审判和历史反思产生了重要影响。
南京大屠杀提醒人们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珍惜和平、捍卫人类尊严。
为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30多万同胞,中国政府设立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下半旗志哀。这一举措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