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国刚违纪违法案的最大看点与思考 2024年12月1

快灵风评论 2024-12-12 11:13:31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国刚违纪违法案的最大看点与思考 2024年12月11日,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国刚案由成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并作出了宣判,并以数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以罚金30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本案有两大看点,并得出一个思考,供看观们参阅。   一、犯罪事实清楚,违法所得金额巨大,造成国家特别重大损失。   经庭审查明,自2002年始,纪国刚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98万余元。2016年至2021年,纪国刚任职期间,在支付债券承销佣金、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二、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所犯受贿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纪国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纪国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所犯受贿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庭审,决定并以数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以罚金30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三、辩护两个亮点,值得参考借鉴。   (一)分罪辩护,成功获得“所犯受贿罪构成自首”被认定为自首。   (二)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获得法院同情并同意从轻处罚。   综述:体制内人员职务犯罪,只要有风险或有风声知晓被查,都应该主动到案,或者被动到案后,要如实将违法犯罪行为及所得主动交待,并认真悔罪,纪检监察或检查机关认定犯罪事实后积极主动认罪悔罪,并及时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上缴国库。唯有这样,才能争取自首情节以及争取到更多的从轻处罚情节,为争取免除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争取双开除处分不追责结案提供依据。

0 阅读:0
快灵风评论

快灵风评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