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死前,交代了三件事,这三件事都是他的慈悲心的终极体现。第一件是拒绝吃药,他将居士罗元庆送来的专治疟疾的药物(奎宁)留给其他人。当时药品是稀缺品,他拒服药物,实是忧心其他病着的人。 第二件,给晚辈李芳远写告别信。李芳远是弘一非常看重的后生,13岁便和他结下缘分,并一直与他保持着书信往来。信上,他还附了一偈给他,表达对李芳远的深切期望。 第三件,就是对负责自己后事的妙莲法师交代火化的具体细节,火化事宜的第五条内容是这样的:“遗体装龛后,即须移去承天寺。去时将常用之小碗四个带去,填龛四脚,盛满以水,以免蚂蚁嗅味走上,致焚化时损害蚂蚁生命,应须谨慎……”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是:我死后,遗体火化时,要用小碗在棺材的四个角上放上四只装满清水的小碗,以防止火化时,蚂蚁闻到味道往上爬也不至于被火烧死。这四个小碗是弘一法师慈悲心的终极体现,无数人听到此后,都感叹他对生灵的爱护之至。 然而,与弘一法师死时的慈悲相反的是,他对自己在俗尘的妻子儿女却极其狠心。1918年,38岁的弘一毅然在杭州虎跑寺剃度为僧时,尚在俗尘有两位妻子,一位是他的原配俞氏,她为弘一法师生养了三个儿子(长子夭折);另一位是他的日本妻诚子,她为弘一法师生养了一儿一女。 弘一法师出家时,并没有通知任何一位妻子,可以说,他的两个妻子和两房子女,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抛弃了。 因为弘一死前的慈悲,与他出家时抛妻弃子的残忍形成了鲜明对比,他在俗尘争议非常大。支持他的,都为他抛妻弃子找借口,说他是为了天下苍生“舍小家”,是大爱。而反对他的,则认为他抛妻弃子纯粹是不负责任,他们认为:弘一家没破产时,家境颇丰,所以养家完全没有负担。 辛亥革命后,他家破产,百万家产瞬间化为乌有,他不得不自谋生路。因养两房家室压力极大,他索性以出家为由全部不管,其出家纯粹是不想负责任的结果。 持后一种看法的人,都认为:弘一法师作为一个正常人,只要心里有良知,就不可能对两房妻子没有亏欠,毕竟,他抛弃了他们,且两妻子结局都不大好,尤其俞氏最终是在48岁时就抑郁而终了。 弘一若有良知,定然内心有亏欠,既有亏欠,从修心层面来讲,他不可能修得好心。毕竟他自己早年就说了:“事残缘自心残”。心有亏残,何以修佛(事)? 而若他对两房妻子均无亏欠,那就说明这个人没有良知,连良知都没有,更加不可能把修佛做好。 从后来弘一出家后的种种表现来看,他对俗尘的种种,内心是有波澜的。1926年,他的原配俞氏去世后,他收到二哥李文熙的信,曾想过要回家参加葬礼,送妻子最后一程,可因为种种原因,他最终未成行。后来,他又动了一次回家的心思,但也未能成行。 弘一法师做了计划,却也依旧没能回得了家,这其中真正的抗力,只能是他的内心。毕竟,若你真的想做一件事,没有任何可以阻挡。他既内心有抗力,就说明,他对妻子、对俗尘的家是有波澜的。这里的波澜,只能是亏欠。 持后一种看法的人,还直接从佛法的角度去否定弘一,他们说:至今仍未发现他的佛法有多高深,可见,他的名,实是虚名。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弘一法师死前,交代了三件事,这三件事都是他的慈悲心的终极体现。第一件是拒绝吃药,
李满谈过去
2024-12-11 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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